
黄先生原以为遇到了靠谱的熟人,能够搭上深圳旧改致富的快车,却没想到从相识到投资,全是一场精心布置的骗局。他倾尽全部身家,又抵押房产贷来巨款,投入3200万元参与所谓“XX旧改项目”,最终发现项目纯属虚构,千万元资金打了水漂,自己从坐拥多套房产的老板,沦为负债累累的租房客。

2021年年底,黄先生在自家小区结识了同栋楼的周某某,得知彼此都是生意人后,对方十分热情,主动提出要介绍做房地产生意的叔叔周某龙给他认识。短短几十天,黄先生便与周某龙建立了紧密联系。周某龙带着妻儿上门给黄先生拜年,频繁邀约打高尔夫、赴家宴,在日常相处中不断塑造自己的“大佬”形象:开宾利、住别墅,自称在深圳人脉广泛,手握多个优质地产项目。

相处过程中,周某龙时不时提起深圳市某旧改项目,声称项目利润丰厚、稳赚不赔。为让黄先生彻底信服,他还拿出所谓“某央企与南山区政府”的合作框架协议、自己公司与该企业的合作协议,发送所谓“旧改项目部”现场图片和办公视频,谎称小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约率已达95%,项目马上启动,催促黄先生抓紧入局。

看着周某龙光鲜的生活和看似真实的项目材料,经商多年的黄先生放下所有防备,对这个刚认识不久的“熟人”深信不疑,满心期待能借这次机会大赚一笔。2022年3月10日,在周某龙的持续游说下,黄先生彻底动心,双方签订《合作协议书》。根据协议约定,黄先生投资3200万元,持有深圳伍洲置地有限公司20%股份,间接享有桃某园旧改项目10%权益。协议中再次确认项目拆迁签约率95%,还写下看似“包赚不赔”的条款:若2024年7月6日前,项目因政策等客观因素未立项或未达预期收益,黄先生可退出,周某龙方将以不低于投资金额1.5倍的价格回购股权。

如此优厚的条件,让黄先生认定自己遇到了人生“贵人”,立刻开始筹集资金。他掏空所有积蓄凑出700万元,剩余2500万元缺口,在周某龙的介绍下将自己位于惠州的两套房产、龙岗的两套房产以及深圳湾一处商铺全部抵押,办理高息贷款,终于凑齐3200万元投资款。2022年2月至5月,短短四个月时间,黄先生分16笔共计3200万元分别转入周某龙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,每一笔都清晰备注“桃某园项目款”,其中2600多万元直接进入周某龙私人账户。随后,双方完成股权变更,黄先生名下公司成为深圳伍洲置地有限公司股东,持股20.41%。
然而,满心欢喜等待项目落地、收益到账,但从2022年等到2023年,所谓的桃某园旧改项目始终毫无动静。起初黄先生还自我安慰,旧改项目审批流程复杂、周期长,进度缓慢属正常情况,但多次询问周某龙,对方始终以“快了”敷衍,后期更是直接避而不见。与此同时,贷款期限将至,每月数十万元的利息压得黄先生喘不过气。2023年7月,察觉不对劲的黄先生开始自行核实项目真相,一查才发现自己彻底陷入了骗局:协议中写明的95%拆迁签约率、425户业主签约,全是周某龙虚构的!
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流程,旧改项目需历经报计划、报规划、确定实施主体、实施建设四个步骤,而桃某园项目连第一步“报计划”都从未提交申请。4月17日南头街道办城建办工作人员也证实,从未收到该小区旧改申报材料,项目根本不具备推进条件。更离谱的是,周某龙曾以项目“正在报建”为由索要300万至400万元报建费,可连立项都没有的项目何来报建一说?
随后,黄先生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,惊出一身冷汗:周某龙早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名下有多笔合同纠纷、借贷纠纷产生的强制执行款未还清,2012年至2024年期间涉及诉讼多达49起,名下早已无任何可执行财产,黄先生的3200万元投资款已被对方转移一空。如今,黄先生因无力偿还贷款,名下5套房产全部被法拍,从曾经的深圳湾业主变成如今的租房一族,出行工具从宝马换成地铁,每月只能靠借钱维持生计,还不敢将真相告知正在上学的女儿。“钱没了,我最对不起的就是女儿”。
黄先生满是悔恨,但并未放弃,已向龙岗警方报案,同时向龙岗区检察院申请监督,目前案件审查延期至2026年4月25日,他期盼能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。
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黄桂林律师表示,此类熟人设局、以投资合作为名的骗局,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诈骗与民事经济纠纷的界定往往存在一定弹性。诈骗嫌疑人正是利用这一点,先与受害人建立信任关系,虚构项目骗取资金后快速转移,即便事发,也试图以经济纠纷逃避刑事责任。本案中三大核心疑点明确指向合同诈骗:其一,项目核心信息虚构;其二,报建费用纯属虚构;其三,股权价值严重不符。律师提醒,这类熟人投资陷阱极具迷惑性,市民面对各类投资项目务必多方核实项目真实性、对方资质及信用情况,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和虚假材料,避免落入骗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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